大乘佛法的法相宗修四尋思觀與四如實觀為因,四加行是所得到的功德。
四尋思觀者,於諸法有名,義,自性,差別之四種。名者,色受等之名也,義者,依名而詮之色受等體也,自性者,色受等各自之體性也,差別者,體中之種類差別也。如人之色受與天之色受等。諸法不過此四種。行者觀此四法,是自己內心所變,如幻虛假之法,尋求思察此為假有實無,謂之四尋思觀。以此推求之觀為因,而生印可決定之智,不惟如實了知所取所緣之名等,是自心所變,為假有實無,猶了知印可能取能緣之名等四法,亦為假有實無,謂之四如實觀。然此四尋思四如實,乃所發之觀法也。就其能發之禪定而言。則一為明得定,二為明增定,三為印順定,四為無間定。而煗,頂,忍,世第一法之四者,乃其所得之功德也。
南無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