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寶積經》中也說:「在家菩薩,如法集聚錢財封邑,非不如法。」
另外佛陀在《優婆塞戒經》中告誡在家佛弟子:「若得財物,應作四分。一分應供父母、已身、妻子、眷屬。二分應作如法販轉。留餘一分,藏積俟用。」
所以您可將財物分成四份,不僅要會賺,也要會理財,如佛陀說,得到財物後應當將其分成四份:
一份用於飲食,也就是用四分之一在家庭生活費用上。
一份為田業,也就是用四分之一在事業的費用上。
一分為貯藏,也就是用四分之一儲蓄,以備急需之時使用。
一分做為生利息、投資。
如果經濟有如此的規劃,那就不會為了經濟而煩惱, 家庭就建起幸福和樂的基礎了。
在家居士可用四分法來理財,以正業、正命的方式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