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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梵網經菩薩戒本彙解淺釋-87-1
2023/09/14 星期四
各位菩薩請合掌! 
南無千華臺上盧舍那佛!
南無千華臺上盧舍那佛!
南無千華臺上盧舍那佛!
請放掌!

◎第四十二 為惡人說戒戒-續
「問:懺罪羯磨中,許向小乘悔過。梵網經中,不得向未受菩薩戒者前說此千佛大戒。尚不應向說,況可向悔過耶?又云何通。」
【釋】又問:菩薩要懺罪羯磨的時候,允許向出家聲聞僧悔過。而梵網經指明不得向未受菩薩戒者前說此千佛大戒。如此不應該向未受菩薩戒者前說菩薩戒,何況是可以對首懺悔過錯,這樣要如何會通?

「答。小乘雖未受菩薩戒。而是住持僧寶,堪受懺悔。又聲聞人雖未識長者是父,實是長者真子。非餘一切未受戒者可比也。至於半月說戒,遣之令出。則是布薩常規,亦是彈斥微旨。不可執此而難彼矣。」
【釋】回答:小乘聲聞僧雖然未受菩薩戒。但身分是住持佛法的僧寶,是住持佛法的身分,當然可以對首受懺悔清淨。又不認識長者是父親,但實際上是長者真正的兒子。這是出自法華經信解品裡面的一段窮子喻的譬喻經文,是說明佛與聲聞弟子在大乘法中,往昔久遠之前就已經相背而去,後來聲聞弟子再遇到釋迦牟尼佛,得到大乘意解後,回小向大的經過。所以以聲聞僧住持佛法的身分,不是其他一切未受戒的凡夫可以相比的。至於菩薩半月半月說戒時,遣出未受菩薩戒的人,這是菩薩懺悔說戒的慣常規矩,也是有要排除掉過患隱藏的意思在,不可以生起偏執心並且要作責備的意念。

◎結罪重輕
「此戒,備四緣成罪。」
【釋】此戒,有四個條件具足則成就此罪。

「一、未受戒人,謂未受菩薩戒者。」
【釋】第一個未受戒人。是說在菩薩說戒時,有未受菩薩戒的人在場。

「二、未受人想,六句。二重,二輕,二無犯。」
【釋】第二個是作未受戒人想。分成六句,『未受未受想』『未受未受疑』犯重,『受戒未受想』『受戒受戒疑』犯輕,『未受受戒想』『受戒受戒想』不犯。

「三、有為說心,謂或為利養等。」
【釋】第三個有為說心,或者為了利養而說。

「四、前人得聞,從此時結罪。」
【釋】第四個前人得聞,是說在場未受菩薩戒的人開始聽聞時就結罪。

◎善識開遮
「唯遮不開。」
【釋】善識開遮的部分,唯有遮止不開緣。

◎異熟果報
「說則輕褻正法,不說則屏翰正教。」
【釋】異熟果報的部分,不作遮止而說則是輕慢褻瀆正法。遮止不說則是捍衛正教。

◎第四十三 故起犯戒心戒
【戒本文】「若佛子。信心出家,受佛正戒。故起心毀犯聖戒者,不得受一切檀越供養,亦不得國王地上行,不得飲國王水。五千大鬼常遮其前,鬼言:大賊。若入房舍城邑宅中,鬼復常掃其腳跡。一切世人皆罵言:佛法中賊。一切眾生,眼不欲見。犯戒之人,畜生無異,木頭無異。若故毀正戒者,犯輕垢罪。」
【釋】這第四十三條『故起犯戒心戒』又稱為『故毀禁戒戒』。制戒的用意,是說菩薩應當不惜身命,來護持佛戒的清淨。所以為了預防菩薩自己破壞本來所發的無上菩提誓願。因為故意毀破佛戒,破壞戒體,無法再讓人增福增慧得到利益,當然就不能再受人供養,因此佛才制定此戒。又為了讓菩薩一切戒品護持堅固不壞,所以制定此戒。若菩薩故意毀犯佛戒,則是犯到此戒得到輕垢戒。

【發隱】「《阿毗達磨俱舍釋論》云:根本罪者。於大眾食及住處,佛不許此人噉一段食,踐一腳跟地。觀此,則知破戒比丘,天地雖寬,無處可著。檀那雖眾,滴水難消。可不懼哉。」
【釋】蓮池大師云,在《阿毗達磨俱舍釋論》有說到:犯根本罪的比丘,在大眾僧食處及住處,佛是不允許此人吃一口食物,以及不允踏入僧伽藍地一步。看見佛說如此的話,可以知道破根本戒的比丘,其身心所在之天地雖然寬廣,卻沒有地方可以容的下他。在家護持佛法的檀那雖然會供養有很多的物品,但破根本戒的比丘已經是虛受信施,即使一滴水也是難以消受,所以如此已破根本戒的比丘,不會感到恐怖與畏懼嗎?

【合註】「謂出家菩薩,本以信心受戒。故堪受一切供養。堪受天人鬼神恭敬。若受而故毀,便不得受一切供養,便為鬼及世人所賤,可見戒之不可毀犯如此。奈何起心,故欲毀之。雖尚未毀,先已從心結罪矣。」
【釋】藕益大師云:出家菩薩,本來就是以信心出家,受佛正戒,所以能夠受一切眾生供養,也能夠受天人鬼神所恭敬。若受佛正戒後而故意去毀戒,便是會失去受一切眾生供養的資格,這也是被鬼神以及世間人所輕視的原因,可見佛制的正戒是不可以故意破戒毀犯的。奈何若是菩薩起心動念,想要故意毀破佛戒的話。雖然尚未動到身口毀破佛戒,但是已經先從想要違背佛戒的心念開始起動的時候,意業就已經結罪。
未完.......

願以此功德
普及於一切
我等與眾生
皆共成佛道
南無阿彌陀佛!(三稱)
發佈於 2023-09-19 20:07 台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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