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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一大師:說經悟佛-五欲六塵,令生愛著

世間色聲香味觸,常能誑惑一切凡夫,令生愛著。(智者大師)
「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」是五塵,屬於物質,再加上一個「法」,名為六塵,法屬於知識。眼所見者為色,耳所聞者為聲,鼻所嗅者為香,舌所嘗者為味,身所接觸者為觸。這都是外面的環境,容易迷惑人,令人生起貪嗔痴慢。為了追求物欲享受,使人生起愛著,一愛一執著,毛病就來了。心被境界所轉,即是凡夫。
佛在一切經論中常常提醒我們要修行,行是生活行為,在生活行為中難免發生很多錯誤,修正錯誤的行為謂之修行。五塵都是虛假的,可以受用,不可以愛著。佛菩薩對五欲六塵亦享受,但不執著,沒有愛、取、有,沒有分別執著,永遠在定。
符按文內提到「法」字,法師解釋為知識,甚為恰當。仍恐初機對於「法」字之含義,究何所指,尚有疑惑,茲略補充之。「法」字梵語為達摩,乃通於一切之謂,包羅萬象,一切事事物物,不論眼見耳聞,即看不見,聽不到,有形無形,真實虛妄,而為心思所想及者均稱為「法」。世間法與出世間法均包括在內,故又稱一切法。

摘自:《弘一大師全集》
發佈於 2024-04-16 18:50 台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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