‘阿罗汉’如何解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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妙湛宗宏
認證法師
「  阿羅漢  」:(1)遠離故,(2)破賊故,(3)破輻故,(4)應受資具等故,(5)無秘密之惡故,先依此等理由而隨念於世尊阿羅漢。


他已經遠離一切煩惱,即是說對煩惱已經站得很遠了,已由於道而完全斷了一切煩惱和習氣,所以說「 遠離故 」為阿羅漢。


不具煩惱,
說他為遠離,
無諸過惡,
稱我主為阿羅漢。


以道而破諸煩惱之賊,所以說「 破賊故 」為阿羅漢。


我主以般若之劍,
斬殺了那稱為貪等的煩惱之賊,
所以叫他為阿羅漢。


世尊「 對於這四類三世二十行相及三連接的緣起的一切行相都能知見了悟。智是知的意思,慧是理解的意思。所以說:『把握於緣的慧為法住智』」。世尊以此法住智如實而知彼等(十二支)法,於彼等中厭、離、離欲而解脫,破離斷絕如上述的輪廻車輪的輻。所以說:「破輻故」為阿羅漢。


我們的世間主,
用他的智劍,
破了輪廻車輪的輻,
所以叫他阿羅漢。


猶如世間上自以為智的愚者,深怕不名譽而秘密行惡,但彼(世尊)決不會做這樣的事,所以說:「 不密行惡故 」為阿羅漢。


於諸惡業中,
無秘密可說。
因無秘密故,
稱為阿羅漢。


再綜合的說:

因為牟尼的遠離,
殺了一切煩惱的賊,
破了輪廻車輪的輻,
應受資具等的供養,
又無秘密的行惡,
所以稱他阿羅漢。


(等正覺者)由於自己正覺一切法,故稱「 等正覺者 」。即是說他是一切法的正覺者,應該通達的諸法業已通達覺悟,應該遍知的諸(苦)法業已遍知,應斷的諸(集)法業已斷絕,應證的諸(滅)法業已證得,應修的諸(道)法業已修習。所以說:


應知的我已知,
應修的我已修,
應斷的我已斷,
所以婆羅門呀,我是覺者。
發佈於 2023-02-20 19:01:41 马来西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