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贊耀禪修課開示節選:
「一切集法皆是滅法」,「我」在哪裡?
佛陀教導我們,找苦的真正原因,一定要向內反照。苦的原因在這裏發生,就在我們心中。是每一個當下你創造的欲望,在推動著「五取蘊」不斷延續下去、並增強對其黏著與執取。因為當下不斷地在空虛中度過,也就是不斷地在製造苦因,所以未來的「五取蘊」一直在集起。
如果如實地觀察當下,「一切集法皆是滅法」:每一個當下生起的,必然會滅去,而且立刻滅去、成為過去。當下既有刹那生滅也有因緣生滅。生滅的時間長短並不是問題,主要視乎你把生滅的對象定在哪一個層次,而在最微細的那個層次就是「刹那生滅」。比如,身體是由細胞組成,細胞由原子組成,原子又由更小的次原子組成。越微細的層次,生滅速度越快;越粗的層次,生滅就越慢。
如果把這個「我」定義在肉身的層次,就會覺得有一段不變的時間,我們稱之為生命或壽命。但它就是不斷生滅的東西、不斷地變化並成為過去。所以,這就是定義而已,我們把這個「我」定義為一個跨越時間存在的一個概念,稱其為五蘊: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。其實,真正組成我們經驗的,就是每一個當下生滅的感受。除了六根觸處的感受,還有什麼?都是概念而已。
你覺得有一個物質身體客觀的存在,事實上你只能從感受去覺知身體;你覺得有一個靈魂客觀存在,事實上你只能從自己的精神現象來感受、推論。真正在經驗的只是這些感受,這些感受無時無刻不在生滅。現在這一刻的感受立刻過去,成為過去就不在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