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佛教融入社會
佛教慈悲喜捨之精神,不只是宗教之弘法與宣揚,必須從福利活動或公益活動中超越。
•1991年10月21日成立並註冊成為行政公益法人團體。
•致力於宗教、文化、教育、社會福利等服務。
•1994年健釗長老繼承圓寂的智圓大師遺志,接管菩提禪院,並決定利用有限的資源,將菩提禪院發展得更完善,弘揚佛教之餘,進一步貢獻力量服務社會。
•禪院於1995年9月起出版定期雜誌《澳門佛教》。
•1997年推動成立澳門佛教總會。
一度的搬遷危機
儘管菩提禪院的社會工作過去一直為大眾認同,但由於澳門早期土地契約不清晰,這塊佛教淨土亦曾捲入業權糾紛。
澳葡時期「圈地行動」
•大企業循合法途徑購入菩提禪院部份土地
•經街總協助與澳葡政府交涉
•一九九八年三月二日獲政府賦予行政公益法人資格,以和平佔有的方式使用禪院地段
菩提禪院三大特色
菩提禪院依山勢構築數座古雅精緻的殿堂,分別供奉不同的佛菩萨其中都有不同的用途。
•全澳最大的釋迦牟尼佛像
•根雕
•菩提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