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苑珠林卷九十二中,记载食肉有十种过失:
一、众生是己亲,谓一切众生轮回于诸道,互相生育而递为眷属,以此因缘,故所食之肉无非亲属。
二、见生惊怖,一切众生皆护身惜命,若遇食肉之人,则惊怖远离。
三、坏他信心,世间行善之人,若见僧者食肉,即生毁谤之心,以为佛门中无有真实修梵行者。
四、行人不应食,菩萨为求出离生死,当修慈悲之行而少欲知足,故不应食肉。
五、罗刹习气,罗刹者即是速疾鬼,习气者即是先世余习之气。谓沙门于宿世中曾经做过罗刹之眷属,今虽出家在佛门中,然因往昔之余习,故见食肉者欢喜亲近。
六、学术不成,学道之人若好食肉,则污染梵行,于如来无上圣道,出世解脱等,不得成就。
七、生命同己,学道之人应起慈心,谛观一切众生之惜命畏死与己无别,故当护惜之。
八、天圣远离,食肉之人,诸天圣人皆厌恶远离而不喜亲近。
九、不净所出,一切畜生以宿因不净之业,而成不净之身,其所食啖又多不净;学道之人欲修梵行而食彼肉,则亦不净。
十、死堕恶道,食肉者必常杀害畜生之性命,恶业日积,故命终后应堕恶道。